2009年12月,根据《台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(台州市人民政府第63号令)规定,经台州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市工商局确认,认定我公司商标“一方”荣获“台州著名商标”称号。
浙公网安备 33100202001072号